施工监理合同
一般文件 10 天;紧急事项 2 天;变更文件 10 天。
第十三条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
第十四条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巫溪县2018年金鱼水库至青庄片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管道焊接、 基础开挖、钢筋绑扎、砼浇筑 。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管道抽样检测、 基础开挖、钢筋砼浇筑 。
第三十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 90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1、综合验收完成监理资料移交后15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一次性支付监理酬金结算。
二、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 。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下浮20%。
二、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三、支付时间为:若发生附加服务,附加服务酬金随监理正常服务酬金同期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九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 。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 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 元。
第四十一条 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按延期支付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 元。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 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仲裁机构为:重庆仲裁委员会。 其 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 / 。
第三部分 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