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此“三风”将纳入文明单位考核附加标准。
(五) 做好迎接在呼伦贝尔市举行的全区第三届新农村新牧区经验交流会相关工作
1、扎区、东湖区抓好特色种养殖基地建设,提高文明生态村建设水平,做好备选参观考察点准备工作。
2、7月筹备承办举行“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的关系”理论研讨会。
三、*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开展“唱颂宣讲做,弘扬三精神”活动,助推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工程,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一)学习弘扬“三个精神”
1、弘扬民族精神。党的十六大明确,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结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丰富着这个民族精神。
2、弘扬呼伦贝尔市城市精神。2011年呼伦贝尔市广集民智,确定并公布了“博大、至诚、和美、共赢”为城市精神,诠释了呼伦贝尔“博大之域,至诚之民,和谐之市,美丽之都,共赢之地”的特质和理想追求。
3、弘扬满洲里市城市精神。2011年,在市委领导主持下,在市委宣传部精心组织下,征集并确定“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构筑和谐,追求卓越”为满洲里市城市精神。这四句话分别体现了胸怀全局、放眼世界、开放开明、博采众长的包容精神;服务全国、注重合作、广泛交流、区域共生的协作精神;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和谐友善、政通人和的务实精神;与时俱进、锐意拼搏、跨越发展、追求卓越的争先精神,应进一步强化弘扬实践活动。
(二)重点采取“唱颂宣讲做”五种形式开展活动:
1、学唱十首歌曲。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各类办学单位,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要组织学好以下10首歌曲:《国歌》、《爱我中华》、《歌唱祖国》、《荣辱观之歌》、《为内蒙古喝彩》、《呼伦贝尔大草原》、《呼伦贝尔美》、《满洲里好》、《我爱满洲里》、《达赉湖多情的湖》。有条件的单位,还应组织学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编写的《道德修养歌诗谣》中依曲填词歌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歌》、《社会公德歌》、《职业道德歌》、《家庭美德歌》。
2、齐颂民族精神、呼伦贝尔市城市精神、满洲里城市精神。驻军部队、公安系统、关检外事和铁路等军事化、半军事化单位,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在工间操、列队、交接班等适宜时段选诵三个精神。中小学校可在眼保健操或下午课堂整理时组织选诵,并融入到大型活动、运动会等活动中。组织编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读物。
3、多种形式宣传三个精神。行政综合执法局要规划好户外广告牌“三个精神”广告的布点和数量,电子广告屏要循环播出“三个精神”的内容。广电、报纸和政府网站要刊播发相关广告。
4、组织集中宣讲。发挥市民宣讲团的作用,利用市民教育六大阵地开展集中宣讲。各主要网站要开展有关论坛。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各系统实际和各大节日开展实践活动。
四、集中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教育,助推依法治市工程,建设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宣传我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果,减少以身试法行为。
1、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推进治安监控探头进社区工作,完善治安网格化管理。
2、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环境。
(二)集中开展以案说法教育,选取近年告破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编成故事集和警示教育片,全面提升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推动社区民主制度,依法保障居民民主权利,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居民小区普遍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和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五、开展“美丽满洲里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助推开放城市创新发展工程,建设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一)组织参加自治区窗口行业(系统)开展争创“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