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省教育厅年度工作分析”教育工作计划
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大局”的方针,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十二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地各校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和责任。建立贯彻落实与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编制教育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各高校科学编制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精心实施重大教育发展项目。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社区教育行动计划、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扩大教育开放行动计划等10项重大项目,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研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力求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
3.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闽台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等6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10个方面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订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及时跟踪了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强分类指导,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各校因地(校)制宜,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形成上下结合、全面联动的教育改革局面。
4.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继续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考评推荐工作。完善具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5.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开展平安先行学校、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和安防能力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开展“三项教育”和各类防灾抗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校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导县(市、区)编制幼儿园三年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公办园,重点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实现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园目标。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