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7 23:21:04
4.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月20日——7月1日)学院党委表彰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人选从民主评议为优秀等级的党员中产生,人数控制在全院正式党员总数的5%以内。学校党委将于7月1日左右表彰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办法另文规定。5.检查评估(6月25日——7月10日)(1)支部征求意见。支部通过召开本部门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整改活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情况要在“整改阶段记录本”上认真做好记录,汇总后报学院党委组织。(2)学院征求意见。学院党委通过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整改活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报学校试点办。(3)配合学校工作。学校试点办通过问卷调查、随机抽样调查、各类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检查评估,同时结合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自查情况,评估整个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4)做好工作小结。各党支部于本阶段工作结束后,都应及时作出书面阶段小结,报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