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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7 23:07:58

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实现学前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保持稳定,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结构比例大体相当。农村成人教育抓好县、乡、村三级培训,适应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继续教育充分发挥普通学校、成人学校、广播电视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和老年大学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的需要。4、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推进干部教师专业发展

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选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戒免制、交流制等制度,健全中小学校长考核、培训、奖励、监督等相关体系;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实行教师服务期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促进干部教师专业化发展。到2012年,全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100%和9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左右,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3%以上。5、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推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切实加强德育工作,着力构建人本化、生活化、科学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机制,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增强教育科研意识,提高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增强教育科研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充分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进一步落实办学管理,推进公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发展的办学机制,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办学为补充的办学体制。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和支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优化民办学校发展环境,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档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局面。三、实施项目和保障机制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九大”工程重点项目,不断提高全县教育的总体水平;通过健全“五大”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实施“八大”工程1、高中教育发展工程

按照“高中向县城集聚”的办学思路,全面完成大足一中的扩建和大足二中、职教中心的迁建工程,不断改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到2012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学校的比例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在校学生达到2.7万人左右。2、“双高普九”达标工程

3、优质教育拓展工程

认真实施名校发展战略,大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在“十一五”期间,将大足中学建成市级示范高中并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级示范高中,将职教中心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中,将大足一中、大足二中建成市级重点中学。将龙岗一小、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市级优质教育学校;并创建市级优质初中1所,县级优质初中5所、优质小学8所、优质幼儿园8所。充分发挥优质示范重点学校的龙头带动作用,形成名师支撑名校、名校滋生名生、名生促进名校的良好发展格局。4、职业教育提高工程

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合理设置面向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及培训项目,实行学历与就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教育,大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才。集中优势资源办好职教中心,建设5个重点专业和3个重点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的紧密结合。千方百计扩大职教招生,拓宽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坚持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和农村初中后、高中后短期职业培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指导,开展好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直接服务县域经济建设,提高教育对大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5、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