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7 21:31:14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事故防范约束机制。
1、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帐和隐患整治台帐,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资金投入、整改期限“四落实”。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活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每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调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专家会诊机制、挂牌督办机制、验收消号机制、督促检查机制等六大机制建设,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督促指导、企业自主负责、多方参与联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3、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健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分级监控制度,完善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和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认真落实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和整改配套责任制,在高危企业推行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颁证挂钩制度,对瞒报安全隐患或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隐患排查三级报告制度,形成一线从业人员查找隐患、企业安全员查报隐患、各乡镇(场)和各部门督查隐患的排查信息报送渠道。4、突出治理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突出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化爆竹等高危企业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突出事故隐患、行政许可、机构人员、资质资格、安全投入、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三同时”等重点内容;突出拒绝执法监察、不按要求整改等难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执法为核心,对高危行业进行全面的现场核查,对颁证后放松管理、隐患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滑坡和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以降事故保平安为主线,继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农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
1、道路交通领域要*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源头管理。集中开展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客货车辆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工作,重点抓好国道314线和县(乡)施工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既要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又要保证行车安全。加强对危桥险路的监管和整治。进一步加大路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安全环境。继续做好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合理设置城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2、煤炭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加快资源整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继续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煤矿生产企业要把**治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严格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加强监督和巡查力度,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顶板、透水事故发生,力争将事故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