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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经验介绍

发布时间:2019-04-17 21:12:50

一、加大两个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切实加大了领导力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在试点中的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制订和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细则》、《**县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等14个文件。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常年巡回法庭,安排了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抓住一个重点,推动工作发展

社会抚养费征收是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试点中,我们把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突破,推动工作发展。主要从五个方面努力:

第一,规范执法文书。实行“一人一档案”,在调查**底的基础上做好问话笔录及取证工作,建立规范的执法文书,使非诉执行工作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避免了因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

第二,遴选非诉对象。明确规定每个乡镇须遴选出3—5个家庭条件较好、社会影响大、夫妻双方在家、有能力交纳但又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户、难点户、神通户、钉子户”作为非诉执行对象,既可顺利执行,又可产生震动效应。秀谷镇里吴村熊建辉、郑花夫妻2004年违法生育一胎,以建房借债为由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其他村民交纳还受其辱骂和嘲笑,在群众中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在试点期间将其社会抚养费一次性全额非诉征收,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效果。

第五,坚持分类指导。鉴于各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基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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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跟进三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三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我县每年有近万名育龄妇女在外流动,成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热点和难点。试点中,我们制定《**县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管理。一是采取乡村干部责任到人、每人包若干个流动人口重点管理对象的办法,主动与流动育龄群众本人或亲友保持密切联系,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寄证率,还有利于做到流动人口“四个清楚”。二是主动与流入地加强联系,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反馈,经常派员到流出人口聚集地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三是全方位开展了一次免费“流动人口直通车零距离服务”活动,包括计生技术、政策咨询、环孕情检查等优质服务,同时跟进流入人员管理和服务,使受服务群众达4万余人次,深受群众好评。四是印发6万份《致全县外出育龄妇女一封信》至每个育龄妇女手中,要求育龄妇女外出前必须落实“六个一”的管理(即办理一份《婚育证明》、签订一份外出合同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约定一个联系方法、落实一项节育措施、外出三个月以上寄回一份环孕检证明),大大提高了办证率和寄证率。今年以来,全县环孕检寄证率达93%,《婚育证明》办证率和合同签订率均95%,网上信息反馈率位居全市前列。

四、规范五项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聘请资深律师为县人口计生委的常年法律顾问,严格实行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制订《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流程图》、《执法人员工作规范》,规范了执法行为和办事程序。

二是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抽调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口计生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实,实现了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一次性落实到位。同时落实了社会抚养费在3个工作日进库、每月28日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了“划片征收”、“片收片管”、“放水养鱼”等现象发生,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流失。

三是依法规范生育证审批。严格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一胎生育证》实行个人申请、村(居)委审核、乡镇审批;《再生一胎生育证》实行个人申请、村(居)委审核、乡镇把关、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指标实行全面公开,《再生一胎生育证》公示发放。

四是依法规范技术服务。严格实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三证”资格,并在批准的机构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