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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要点安排

发布时间:2019-04-17 21:10:58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立足复议为民,全力化解行政争议

(十)健全行政复议依法受理机制。探索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的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理咨询、提起行政复议等事项。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研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制度和各类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规程,更加重视实地调查、听证以及调解、和解工作。推广使用“行政复议管理系统”,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实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制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十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试行)》要求,落实行政首长首案、重案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行政诉讼案件统计信息和重大案件交流机制。

责任单位: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探索构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机制,落实调解工作责任。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种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依法行政工作环境

(十四)加快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县编委批复精神,督促15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法制办,明确分管领导和法制员,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十五)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十六)全面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积极推进法制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行政要点安排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