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7 15:30:28
(三)加强组织协调。协商活动列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席会议重要内容,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机衔接,做好协调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协商活动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就协商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强化协商互动,提高协商成效。
(四)搞好成果转化。健全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协商成果作出批示意见后,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办理落实工作,办理结果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