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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强化行风创建计划”医院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4-17 12:51:31

4、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我院药品候选品种的确认工作,严格规范非标药品采购行为。经常对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情况监管。检查内容包括: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混淆药品质量层次与规格,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招标采购药品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销售;医用耗材以次充好,提高收费;医用耗材不按规定加成比例作价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加强收费管理,定期研究、解决在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落实收费投诉查实处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本文来自

6、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患者的权益,完善医患协议书、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同意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耐心回答患者的问题,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通过医院“电子显示屏”、“触**屏查询系统”“住院须知”等形式及导医人员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积极运用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接受患者和群众的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五)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医院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医院办公室、审计监审室负责核实和处理群众的举报。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重犯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六)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并收到实效。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对纠风工作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投诉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具体安排

根据卫生局党委的部署,年我院行风建设及实施“三合理”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院部及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优良传统教育,组织“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大讨论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每一位职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牢记“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要求,在全院形成重视行风建设的氛围。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要根据本“三合理”和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要依据卫生行业“五不准”、医院“十不准”和服务承诺的内容,查廉洁自律,是否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查经济纪律,是否有科室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查院、

科公开,是否做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开,规范,方便患者等;查职业道德,是否有乱开药,开大方,滥检查等现象;查服务质量,是否有生、冷、硬、推等现象;查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等问题。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自纠整改意见于7月20日前上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三)接受明察暗访。医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单位代表等对各医院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我院要积极行动起来,以行风建设和实施“三合理”工作的实际成绩接受检查。

(四)总结完善。医院按阶段向卫生局党委报告行风建设,全面实施“三合理”工作进展情况。各科室每季度将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度末上交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医院办公室。由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向卫生局党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