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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县招商引资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17 11:07:28

(三)强化要素保障,招商引资成为深化体制改革的第一推手。一是优化政策,打造投资洼地。积极发挥我县是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示范县、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品牌优势,及时调整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在用地、融资、审批等方面最大限度地给足放活,全力打造投资洼地。二是简政放权,增强开放活力。在县政务中心设置了专门窗口,为招商引资企业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启动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效地破解了用地、用工、融资、办证等难题,切实提高了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形成招商合力。建立健全了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采取重点督查、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办法,严督实查、跟踪问效、及时通报,根据工作绩效兑现奖惩,切实提高部门参与招商引资及服务投资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为招商服务、事事为招商着想”的良好格局。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其原因

(一)实际利用外资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主要表现为新引进直接外资项目(包括递度外资项目)少、项目规模小、外资项目储备不足,完成实际利用外资的任务量存在困难。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对外投资企业少,投资规模小,劳务输出未形成规模;二是近年来国际市场疲软以及境外投资信息渠道不畅,企业对“走出去”缺乏动力和目标;三是企业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缺乏走出去的战略眼光。

(二)标准厂房建设的制约因素较多。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县成片建设的标准厂房还不多,企业各自规划建设的占多;县财政、园区主导建设的少,企业、民间资本建设的占多。

(三)园区配套功能还不够强。承接平台建设有待提质,特别是园区土地征地供地难度大,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项目用地需求;园区配套服务还不够完善,物流设施配套不完善,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对优质外资吸引力不强;园区的政务平台建设与沿海地区的差距较大,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引进内外资金总量不大,承接产业转移大项目不多,带动力不强。

(四)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受园区产业规划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制约,产业转移新项目环评工作有难度,影响项目入园落户;因极个别职能部门解放思想不够、服务不够到位,出现签约项目手续审批时间长、落地困难、进展缓慢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更好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县着重从优化环境、培育产业、精心服务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拿出“韧”的劲头,紧咬招商引资工作不放松。坚持把打造环境作为招商引资的第一资源,突出平台建设、“龙头”发展、集群效应,吸引外商入园区投资创业。一是建设承接大平台。围绕园区建设“三个一”工作目标(即标准厂房建设100万平方米、引进创新创业企业100家、争取产业资金1亿元以上), 加快推进精细化工产业园、华创产业园、云谷工业地产及物流项目、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承接产业转移孵化基地”及柏林工业园、太和工业园等有色金属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做大做强做优产业转移承接平台,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园要争创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二是创造引商新通道。抢抓长江经济带崛起、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湘粤合作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机遇,用好先行先试政策,通过商会协会抱团、“园中园”招商、产业配套招商等方式,加强与中国华电等央企名企对接,重点引进总部型、龙头型、补链型的项目和企业;支持承接园区与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成立园区开发实体,广泛吸引民间、企业、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科研院所等参与承接园区建设或在承接园区建立“园中园”或项目区;对参与承接园区或园中园建设者实行分享园区收益,既分享一定比例的新增税收;继续推进承接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延续执行园区标准厂房的各项奖励政策。三是营造安商好环境。继续全力创优招商环境,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审批上更快捷、方便,在政策上更优惠、门槛更低;优化企业周边环境,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实行挂牌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组织企地对接会、恳谈会,帮助解决项目建设所遇到的资金紧张、劳动纠纷等问题,不断优化人文环境,让投资商“引得进、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