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区委经信办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制定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我区制定的贯彻落实规定《具体办法》,一致认为,中央的《八条规定》和省、市、区委的《十项规定》及我区制定的《具体办法》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充分体现出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愿望、人民群众的幸福、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了首位,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作风,是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确保学习上级相关精神出成效,区台办采取以下措施将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一、按照既有学习制度,落实学习任务,并做好三个结合
经信办在抓好既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好相关规定精神的学习任务,并做到三个结合,即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学习与服务相结合。经信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我区实施办法,切实执行在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厉行节约等方面要求,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结合经信办工作职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将学习两规定精神落实到行动上
一是以“三解三促工作”为抓手,始终把为台胞台属、侨属侨眷和台企、侨港资企业排忧解难作为经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减少发文数量,区委、区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和部署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并压缩公文篇幅,严把政策、格式和文字质量关。三是改进会风,少开会,多做事,反对形式主义。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准备充分,安排紧凑,简化程序,讲实话、讲短话、讲有用的话。四是坚持勤俭办事,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创建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
三、坚持廉洁从政,在改进公务接待上下功夫
公务接待用餐、住宿及会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得提高接待标准。经信干部职工到街道办事处调研或指导经信工作,一律不得接受宴请。经信干部职工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等,切实落实好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加强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相关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经信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和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执行,同时把监督执行相关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防止反弹,落实好责任追究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