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两违整治工作报告
1、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两违”整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营造了较为浓厚的舆论氛围。
2、组织召开了村组长和党员动员会。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两违”的部署和决策作了学习。
3、建立民情台帐,走访包扶农户,实行了考勤签到制度。
5、国庆期间加大了对“两违”日常巡查力度,截止目前金龙工作组对2起违建户进行了及时制止,确保无新增违建行为。
通过前一阶段工作,结合金龙居委会实际,特就市提出的“三送”专项活动五个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当前情况可采用堵、清、疏三结合的办法。首先,进行专项整治,堵住缺口,坚决制止违章建筑的增加;其次,出台政策,分类逐步的清理处置原有的违章建筑;最后,建章立制,疏通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形成科学的长效机制。
(2)结合实际,科学界定,合理区分。所有违章建筑可以按照分期、分区、分类来区别标准。分期是按时间划分,分为市整体规划确定前、项目启动期和最新政策出台后三个时间段;分区是按区域划分,分为规划区内和非规划区;分类是按项目建设主体类别划分,分为国家、省、市三类重点项目,因为不同级别的项目补偿标准不同。
(3)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抓重放轻。为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避免打击面过大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对不同群体区分对待。一是部分特殊群体如:因嫁娶急需用房而建的,因旧房变危房必须改建的,因人口增多、住房面积不够扩建的,市整体规划确定前因法制意识淡薄未及时报批已建的,公益事业和祠堂占地建房的,因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历史遗留产生的等六种应斟情考虑,建议按政策标准的60%—70%给予补偿;二是市整体规划确定后建成并已向相关部门缴纳罚款的,此类现象占乱搭乱建比例较大,涉及面较广,建议按政策标准的20%—25%;三是既未缴纳罚款又属违章建筑的,此类为重点打击对象,建议无任何补偿,依法强制拆除。四是单位部门和公职人员所涉的违章建筑,一经发现无条件拆除,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疏通关节,完善机制。一是加强动态巡查,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和媒体监督制度,防止已拆除的违章建筑出现反弹现象。对出现新的违法建筑,除了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职能范围,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在规划区域内所有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先规划审批、后建房”的原则,坚持“一户一宅”控制总量,限期增量,节约集约用地,对于征地拆迁临时搭建房和危房过渡房的简易房建议可特事特办,由村、镇查实后上报市审批同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