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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医务监控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17 10:48:27

看病难、看病贵、药价高、服务差等问题是群众关注热点,也是关乎民生的重点、难点。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以完善监管机制为突破点,以监控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为着力点,采用“三到位、三结合、一加强”的工作模式,有序推进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实现了“降药费、提水平、促和谐”预期目标。通过多种措施,共查处各类问题20个,收到卫生系统主动上缴的“红包”20人(次)共2.93万元,追缴乡镇卫生院违反医疗服务相关行为的收费共计36万元。

一、强化“三到位”,开启阳光行动“引擎”

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既是一项专项行动,也是一项惠民行动,只有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积极参与,措施得当有效,才能保证行动的顺利开展。

1、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县长、县纪委书记多次对行动开展作出重要指示,对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并亲自到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实地指导。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动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利用多种机会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保证行动顺利开展。

3、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全县各级医疗服务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医护人员全部签订了廉洁从医承诺书,并邀请患者代表、群众代表、老干部代表、卫生主管部门代表等人员进行了现场监督,县纠风办对承诺书当场形成档案材料进行备案,建立起“医院对主管部门负责,科室对医院负责、个人对科室负责”的责任体系。一旦出现问题,则按照承诺书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召开见面会、座谈会。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医患见面会,让医生与患者“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让医护人员真正听到患者“心声”;召开患者代表座谈会,让患者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判,及时了解、发现、处理医疗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三是不定期进行典型案件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通报发生在医务人员身边的违反医药医务管理规定的案件,深刻剖析案情及发案原因,加强警示教育。

二、紧扣“三结合”,架设阳光行动“助推器”

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我县在推进行动的过程中,充分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纠风治乱的工作职能相结合,切实保证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紧密结合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管权、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自己找、领导提、集体议、群众评、组织审等方法,从领导岗位(班子成员或院党委成员)、中层岗位(科股长)、重点岗位和一般岗位四个层次的岗位职责中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医院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点,明确每名医护人员(包括班子成员或院党委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制作岗位职责表,建立以“动态查找风险点”、“预警管控风险点”、“全方位化解风险点”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全县4个涉医主管行政部门和27家医疗机构共排查出人、财、物管理使用等方面廉政风险点76个,制定防控措施17条,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3个。

2、与行风评议相结合。一方面,在医疗机构之间积极开展“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和“医德医风标兵”、“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加强评选结果的运用,将评选结果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塑造形象,以先进促后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开展医德医风评议活动,接受群众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公开评议。8月上旬,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出院患者、患者家属为主要测评对象,分别对4家涉医行政部门和2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群众对医疗服务机构的满意度正在逐步上升。

3、与惩处腐败相结合。在行动中,我县内外发力,既注重内部职能部门的监督,又注重外部患者群众的举报,不断加大对不正之风、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县纠风办联合领导小组成员组成3个机动督查组,采取“看、听、问、谈”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全县4家涉医行政部门和27家医疗机构进行明查暗访,了解阳光行动开展情况,发现腐败案件线索,部署整改查处行动方案。同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纠风监督员的情况反映。截止目前,查找并纠正了药品购销、医疗服务等方面问题33个;清查违规收费36万余元,处理涉及相关问题医生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