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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机关效能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0:48:08

以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效能工作的改革点,健全执法体系。把规范执法置于税收工作的核心位置,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在办税场所设置政务公开窗口或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同时利用各种传媒,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税收政策、行政审批、办税程序、处罚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对行政许可、涉税审批事项,审批时间有效缩减或下放,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全面开展“落实优惠政策情况回头看”,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要按照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要求,对各岗位的执法项目、操作流程、受理时限、审批权限和执法文书传递方式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加强分权制约,落实《廉洁办税违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以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作为效能工作的落脚点,健全服务体系。

主动适应税务管理由单纯管理向综合服务的转型,树立起大服务的意识,不断扩大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融合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领域。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以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功能。积极推广POS机刷卡缴税、同城办税,推行网上报税,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强化服务监督。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体系,实施“开放式办税”,将税务登记、办税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全部公开。分行业、协会邀请纳税人代表进行座谈,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关爱服务对象。加强对纳税人服务需求的调查,掌握纳税人需求的变化,将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作为服务体系的核心要素。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转化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动力。四是服务体系制度化。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提高服务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增强制度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服务制度,强化制度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以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效能工作的保证点,健全监督体系。开展监督检查是检验效能建设成果的最有效方式。要从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检查目标考核制、检查责任追究制、交叉检查制、检查复查制、检查结果评估制等制度,形成会检查、好检查、严检查、重检查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检查实效,逐步建立以上级明查暗访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体的检查模式。在监督检查中,要统一检查内容、方法和尺度,做到同事同责。对于那些走过场、马虎了事、责任心不强的检查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要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加强跟踪问效。要畅通效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效能监督员、设立效能监测点、开通效能建设热线等方式,建立起涵盖专职监督、特邀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全方位监督网络,使地税效能建设寓于各种监督视角之中。

以完善考核奖惩作为效能工作的着力点,健全考评体系。确保机关效能建设长抓不懈,考评推动是手段。要坚持社会评议、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把机关效能建设的评判权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要将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科学制定考核体系,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制度,把上下班签到签退、着装仪表、作风纪律及外出报告、反馈等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列入岗位责任制考评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以出勤考评、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思想政治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要将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年度的评先评优、干部提拔、奖惩等挂钩,把严格考评作为保证效能工作*开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是一项长期永无止境的工作。我们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党政领导满意、纳税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地税执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使我们地税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税廉洁公信度明显提高,涉税审批时间明显缩短,服务态度明显改善,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地税部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