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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站执法管理年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17 10:47:02

为巩固、深化全省木材检查系统“执法质量年”、“执法素质年”、“执法形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木材检查工作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木材检查执法工作的需要。在省局领导的大力关怀下,相关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下,市木材检查站在巩固现有成果、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组织实施“执法管理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全省木材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木材检查系统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现将一年来,我市“执法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和精心部署,“执法管理年”活动在我市木材检查系统如火如荼的开展。

1、市林业局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站领导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了上级有关文件。各县(市、区)林业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

2、我市于4月1日召开了全市木材检查工作会议。局分管领导亲自对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3、全年我站组织人员先后5次*各县(市、区)和基层检查站对活动开展、会议贯彻落实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查找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统一悬挂木材检查站站徽、统一木材检查站外墙颜色、统一外墙标语、统一木材检查站站牌、统一执法车辆标识的“五统一”是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的重中之重,在我站大力推动和各县(市、区)林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执法管理年”活动统一标识制作工作进展顺利。除执法车辆未能统一外,我市木材检查系统共筹资20多万元对全市28个基层检查站中的22个检查站完成了“四统一”标识和“四人”、“四站”、“四心”标语的制作和安装。电子监控站和无房站建设也在相关县(市、区)大力推进。

(三)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执法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以打造“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服务型”木材检查队伍、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通过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不断严肃工作纪律,完善服务举措,大力强化全体检查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系统人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形成了风正、心齐、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如接到货主反映宜丰县芳溪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收取罚款不开票的举报后,我们及时查实。在了解、掌握了事实真相后,我们坚持做到不袒护、不包庇,立即责成宜丰县林业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书面深刻检查、本县系统内通报批评、没收罚款600元并处600元罚款、待岗1个月(不享受工资福利)的严肃处理,受到了举报人的好评。

(四)不断加大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力度

1、成立了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根据《省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经市林业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我站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5月18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备案,市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支队在我站挂牌成立。我市从而成为全省首个经编制部门批准、挂牌成立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支队的设区市。随后,各县(市、区)也都相继成立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大队,并在木材检查站增挂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2、积极实施流动巡查。为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确保凭证运输制度的落实,我市积极履行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的职能,在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实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木材运输的规律和天气状况,积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上路流动巡查。今年以来,仅市站就累计巡查40次,检查车辆55辆,查处非法运输案件14起,没收木材71.03立方米。通过流动巡查,促使木材经营加工者不断提高凭证运输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3、建立并执行备勤制度。为保证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进行查处。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建立了全天候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不关机制度,确保在非工作时间每个举报案件都能有人及时处理。大家本着宁可空跑不能漏跑的原则,对举报案件做到了件件落实到底,实现举报案件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