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机构编制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区委组织部、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部署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的说来,我乡在机关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均能严格遵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无超编制限额进人、无超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行为。
二、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1、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既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而要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全面掌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是不行的。正是基于此认识,乡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管理工作的干部十分重视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先后系统地学习了《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了相关政策规定,从而有效提高了乡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人事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3、夯实责任,严把机关事业人员进口关。一是严肃人事编制管理纪律,把好“进人关口”。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以及组织、人事、纪检、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落实了机构编制与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违规进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层层进行责任追究。由于纪律严,制度硬,责任明,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干部深感责任重大,从不在政策之外乱开口子,也从不徇私情违规进人。二是严格财政供养经费管理,把好“人事编制管理关”。顺应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入手,严格落实了“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财政经费与人事编制相挂钩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以编制核拨经费,以经费加强人事管理,从而有效杜绝和杜塞了违规进人、超编制及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三是严格落实行编制审批制和报批制。凡编制内的人员调动,均按要求向编办申报批复。批复后,及时办理编制及工资基金上、下册手续,实现了人事编制工作的常态化和动态化管理。
4、行使编制稽查审核职能,加强编制台帐审核管理。每年按照区编办的要求,除如实搞好在岗在编人员登记外,对所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实名制台帐定期进行年度审验核对,并将核编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财政统发工资经费核拨等相挂钩,对在编不在岗人员以及违规进入人员除年度不予考核外,不予调整工资标准,财政停发工资。对不按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超编用人、违规进人的单位或科室,除对超编、借调人员予以清退外,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管理干部的责任。正是由于加强了编制稽查审核和编制管理,我乡机关和各事业站所均未出现一例违规行为。
三、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1、精简了内设机构,优化了干部队伍,实现了精干效能的目的。
通过严格加强编制管理,不但有效实现了我乡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通过竞争上岗、定员定岗等举措,强化了干部管理,提升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消除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弊端。
2、严控了财政供养人员,减轻了乡级财政压力。近年来,我乡未超编进人,同时通过自然减员等措施,减少了在编在岗人员,大大减轻了我乡财政支出供养压力和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