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工作汇报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自6月份以来,我镇全面开展了“创建全国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从建章立制、严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业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活动创建和依法行政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创建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和创建队伍。6月中旬,我镇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办、党政办、纪检监察室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了宣传动员力度。先后组织召开了镇领导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计生专题研究会,集中学习了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统一了全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是全方位提供强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举全镇之力推进全国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以推进计生依法行政辐射全面工作”,全镇上下,对创建工作需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予以保障,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镇财政已先后投入5万元。
二、抓实“两个管理”,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近年来,我镇注重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以推进依法管理取信于民,以推进民主管理赋权于民,通过抓实“两个管理”逐步提升工作水平。
(一)坚持按章办事,狠抓依法管理。
一是健全制度,打造“效能计生”。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制度,加强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了追责问责力度,推进“办事诚信化、服务高效化”建设,实现了“让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次门、只找一个人、满意办好一件事”的服务目标,我镇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区计生行政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打造“公平计生”。统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立卷归档等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办理生育证件、专项治理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打击“两非”案件时,严格做到行为规范、主体合法、实体合法、文书规范。我镇连续五年来,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保持在90%以上,连续十年,未发生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开口子、违规施术等违法行政或恶性案件。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坚持“重结合、高标准”,扎实推进了“阳光计生”活动,做到了“七有”、“四规范”,即有计生办事服务大厅,有服务指南展台,有宣传品自取柜,有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服务窗,有避孕药具自取柜,有政策咨询和办证服务台,有政务及办事公开栏。门牌、岗位牌、工作牌标识规范,工作制度上墙规范,办公设施统一摆放规范,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存放规范。全镇7村1居委会均统一了办公设施、门牌标识、阵地模式、村务公开宣传栏。
(二)坚持村民自治,狠抓民主管理。
一是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抓好村民自治。充分发动群众,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计划生育理事会、议事会、监事会,自主管理日常计生事务。镇计生办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指导村组因地制宜制定计生自治章程,做到了一村一策,不脱离实际,不搞大而全,做到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操作,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效地推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
二是创新群众参与方式,管好自治事务。我们通过实施合同管理,强化房东为主管理责任,形成“以房管人”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到位难题;通过组建诚信计生小组,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切实解决了避孕节育、社会抚养征收难到位难题;通过制定《村(组)规民约》,妥善解决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难题。
三、推进“两个服务”,逐步提升工作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计生工作由政府行为更和谐地融入了群众日常生活,服务了群众,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一)推进维权服务,着力树建政府新形象。
一是畅通服务渠道树立责任政府形象。大力落实“四民”工作法,下民户,交民友、访民情、解民难。推进“四个坚持”工作机制,即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首问责任制、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坚持跟踪服务制,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有效融洽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