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行政自查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17 10:39:37
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2012年度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二、自查结果基本情况
三、行政许可办理主要特点
(一)行政审批的制度较健全。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在2011年印发了《关于印发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通知》、包括行政许可办事规程、行政许可告知规定、行政许可听证规定、延期办理规定、行政许可特别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公布规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规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行政许可全程监管纠错规定等十个规程、规定。
(二)办事承诺的时间短、办理及时。我局所有受理的行政许可均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非行政许可均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在局领导的重视下,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下,所有许可项目均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结,大部分项目是在受理后1至3个工作日内提前办结。
(三)审批处室与监管处室密切配合。行政审批处对申请受理后,先由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监管处室提出初审意见,在此基础上再由审批处提出审批意见,然后签发办理。办结后,审批处将审批文本送达监管处室,这样即确保审批内容科学性,同时促进审批要求的落实到位。
四、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