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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0:38:33

推行殡葬改革,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改变城乡面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日前,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委员专题视察了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目前我县担负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任务的组织机构有三家,即殡仪馆、公墓管理处、殡葬管理所。

县公墓管理处,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殡葬服务。其办公地点设在330国道边谢山村岭背,所负责管理经营的金山公墓新址座落于五云镇谢山村六月岙,现有工作人员2人。

县殡葬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县范围的殡葬监管、检查、执法工作,编制人员核定为3人,现实际工作人员有4人(其中1人为驾驶员)。

2、近年工作情况。我县自2002年4月1日实行殡葬改革、推行遗体火化以来,殡葬管理服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共有598个行政村近41万人口划为火化区,殡仪馆已累计火化遗体17107具,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有效地改变了我县建大坟墓埋葬遗体的局面。

二、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我县实行殡葬改革以来,虽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但一些干部对殡葬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殡葬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对殡葬工作过问不多,疏于管理,导致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彻底。个别乡(镇)政府及村双委主要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对殡葬违法事件不够重视,放任自流,致使一些乡(镇)、村管理缺失,对殡葬违法事件不能及时阻止和纠正。部分群众也怕不按旧的丧葬习俗办丧,亲戚责怪,别人瞧不起,因此,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

2、公墓入葬率不高。2002年全面实行殡葬改革以来,虽然火化区遗体火化率始终巩固在100%,但对遗体火化的后续工作如骨灰入公墓、生态公墓建设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再加上村公益性生态公墓不规范,存在管理缺乏、设施简陋、墓地布局不合理、墓园格调单一等问题,导致公墓缺乏应有的吸引力,骨灰入葬率低。违法择地兴建坟墓、骨灰入葬空寿坟、滥葬乱埋骨灰、违规修建祖坟和骨灰装棺土葬等现象屡屡发生。据统计,全县亡故人员火化后自行择地兴建坟墓的占火化总数的40%以上。这种丧葬模式达不到节约木材、土地,革除丧葬陋习的目的,反而在死者土葬前多增加了一道火化程序,还增加了丧户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对殡葬改革的意义产生质疑。

3、投入不相适应。多年来,县殡仪馆基础设施、殡仪服务设施等需要不断投入,而困难丧户,特别是无名尸、刑事案件尸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费用难以实收,以及人员工资增长等原因,殡仪馆收支仅能维持日常开支,一些设备老化,如车辆更新、火化炉技改等缺乏资金投入。由于村集体经济困难,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滞后,影响了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4、管理体制不顺。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法规滞后,对殡葬改革要求怎么样做的强调多,而对具体殡葬违法行为事件怎样处罚的明确少,致使殡葬执法工作难以开展。民政部门点多、面广、线长,能够用于推进殡葬改革的人力、物力非常有限,处于有心无力的尴尬境地。以殡葬执法队伍建设为例,殡葬执法队伍在贯彻实施殡葬法律法规,遏制超面积建大坟、滥葬乱埋等殡葬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我县殡葬管理所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没有组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乡(镇)、村两级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葬、管三者关系未理顺,缺乏长效机制。

三、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对策建议:

1、*宣传,营造文明办丧的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要将殡葬改革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继续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破除迷信、尊老敬老、厚养薄葬的宣传教育。坚持反对丧事大操大办,坚决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积极引导群众以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方式举行丧葬活动。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对殡葬改革重大意义和政策的宣传,通过报道正面典型,抨击不良风气,增强人们的殡葬法制意识。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要将宣传工作的重点由县城转移到农村,努力改变农村丧葬旧俗,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