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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培育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0:38:24

今年以来,镇认真落实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特色机械装备城、生态文化名城、台金丽三市交汇新兴城市”的功能定位,举全镇之力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今年1至10月主要工作和成效

2、全面启动实施三十大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3、主动对接综合运用提升政策驱动力,不断加快培育进程。

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引领作用。8月份,市委卢子跃书记、王永康市长专程到调研。9月份分别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推动镇扩权强镇改革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小城市培育进程。

一是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按照“依法放权、便民高效、分类指导、权责一致”的原则,重点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户籍管理、市政交通、民生事业等方面全面扩大管理权限。县政府及发改、经信、民政、司法、人力社保、住建、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商务、文广新、计生、环保、林业、安监、工商等18个部门的143项行政管理事项及权限通过授权、委托、交办、延伸机构、干部兼职、综合执法试点等形式交由镇行使。目前已形成送审稿,待县政府批准。

二是推进机构改革。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理念,镇机关组织架构调整为十办三中心。

十办设置:为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和统计办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人口和计生办牌子)、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等10个办公室,“三定”方案已拟定,正在报批中。

三中心结构: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执法中心(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集中土地储备中心、应急维稳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功能)。计划在12月底前挂牌运行,综合执法中心已拟定方案,待省编办批准县综合执法局后马上组建运行。目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综合执法中心(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挂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日常管理以镇为主。经法定程序批准,在镇域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城镇管理(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公用)、镇村规划、安全生产、农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城镇河道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其他适合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中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目前已拟定方案上报县政府,待县综合执法局成立后即挂牌运行。

(3)综合服务中心。整合机构,设立事业性质的综合服务中心,挂县土地储备中心分中心、应急维稳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利化的要求,优化事业资源配置,加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等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由镇村规划建设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兼任,负责土地收储、整理、招拍挂。应急维稳中心主任由综治办相关负责人兼任,作为综治办的实体,整合信访、司法、消防、安监、调解等部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办相关负责人兼任,负责劳动保障相关事务。

三是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计划增加镇34名编制,其中2011年增加镇10名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采用引进人才方式)。把镇确定为市县发改、财政、建设、交通、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干部挂职锻炼基地,缓解专业人才紧缺矛盾。县政府工作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以镇为主,负责人的任免、调整及工作人员的调动,应事先书面征求镇党委的意见。地税、工商、公安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县相关部门副职兼任。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在使用管理上不受行政、事业身份限制,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能上能下、统一使用”的管理机制。

事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同时,鼓励政府实行购买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提倡花钱买服务;采取灵活用工形式,在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总额内,采取“公开、择优”方式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