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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战役督查状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7 10:37:53

一、市“五大战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健全机制。接到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对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立即行动,在总结我市去年“五大战役”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我市开展“五大战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8日制定下发了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关于印发<关于对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纪发〔〕1号)。市级监督检查组分别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5位领导任组长,市纪委驻相关部门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逐级督查,形成涵盖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体系。

(二)整合力量,提高效能。去年我市成立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重点办、市效能办等单位参加的“五大战役”综合督查组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办组成的“五大战役”监督检查组,虽然在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客观上存在交叉督查、重复督查的情况,因此今年我市对“五大战役”监督检查的工作力量进行了整合,并在分工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实效。

(三)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今年月中旬起,市“五大战役”监督检查组集中力量对12个县(市)区、37个市级项目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对项目建设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进行延伸督查,特别是对191个“5·18”前动工、竣工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属于需市政府和省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属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属于相关配合单位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对项目配合单位进行延伸督查,促进问题的解决。如针对市地铁1号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拆迁交地难问题,监督检查组采取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发督办通知书、开协调会等形式,对市贸发局、市卫生局、市供销社、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及其下属产权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加快了市直单位的拆迁进度;对内河整治项目涉及到的部队及省直单位违章建设清除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部分项目反映的供电、供水及管线迁改难的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探索建立更加高效快速的反应机制;对反映个别项目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的问题,及时组织明察暗访;对个别项目征地拆迁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进行查处。

二、市“五大战役”实施情况

三、市推进“五大战役”实施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提速增效。为适应“五大战役”的需要,去年下半年市政府出台了《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试行)》,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了重点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采取主动提前介入、实行容缺预审、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下放审批权限、提供预约服务、现场办公协调、专人跟踪督办等措施,每个项目总计可以减少审批时间86天,实现了重点项目审批大提速。今年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继续贯彻《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试行)》,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网上审批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如市教育局注重发挥责任单位的作用,在校安工程建设中采取联审制,组织发改委、消防、建设、电力、水务等部门,现场办公,集中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加快建设进度。

(二)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每个项目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项目年内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量,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按照《市实施“五大战役”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委办〔〕91号),把责任落实情况与干部奖惩挂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市直部门推进“五大战役”实施的积极性。

(三)*治庸治懒。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六个不准”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市效能办将效能督查重点向基层拓展,将鼓楼区作为年重点督查对象,不定期组织市效能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并组织12个县(市)区开展互查互访、交叉检查,提升了基层效能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