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委工作报告
9、加大对区、县(市)工作指导和**排调研等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登记管理机关经费短缺、人手匮乏的问题。
近年来,市社会组织年均增幅为15%以上,加之近年来涉及社会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逐年增加,特别是今年面对社会组织管理和创新的大好形势以及《意见》即将出台,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登记管理机关受编制、经费短缺、人手匮乏(全处四名同志,其中一名患癌症出院疗养期间仍坚持上班,另一名同志长期在金阳民政窗口坐守)等因素的影响,区(市、县)民管部门反映无专职工作人员,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十二五”期间,市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3000美元的快速发展期,登记管理执法人员的数量不足,将成为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较大隐患。
2、少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
少数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不知晓、不理解、不重视、不支持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要明确各自职能,切实按照《意见》要求促进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3、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顺,考核制度不完善;二是认识尚未到位,组织覆盖质量尚待提高;三是党员流动性大,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难;四是党建工作保障不到位,党组织的运转困难;五是管理体制配套尚未到位,党建联动作用未发挥,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尚未设立。
4、社会组织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社会组织属于松散型社会组织,具有“民办、民管、民有”等特点,各种新社会组织之间差异差较大、联系对象迥异、人员构成复杂、理想目标不一,而民政部门对其仅有登记管理权限,加之目前管理上双重负责的二元结构,这就构成监管复杂性,相应也带来了工作的困难。
5、社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社会组织人才缺乏、收入来源少、社会组织整体素质还待进一步提高。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科技、文化、环保类数量偏少。据测算,全市性社会团体中25%发展势头较好,50%处在维持状态,25%则难以为继。
三、2012年工作安排
一、拓宽工作视野,在全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建设创新工作上有新突破。
*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意见》精神,拓展工作思路,全力以赴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和创新工作及社会组织文化创新工作。
二、找准工作重点,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有新突破。
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高潮。
三、坚持分类指导,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上有新突破。
1、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慈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学术性社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社会组织的发展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措施办法,开展备案试点,放宽准入条件,减化程序,完善登记备案管理,扩大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范围。
四、完善相关规定,在登记管理措施上有新突破。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登记、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行政指导和登记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行政指导制度,提高新成立社会组织的质量,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心。
2、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登记管理机关的服务意识。根据不同审批事项尽量缩短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坚持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核心手段,树立以民为本,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各地信息化建设和数据交换,加大信息化建设成果的综合利用。
4、探索改进年检方式,进一步完善年检的相关内容,把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督、党建、评估、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提高年检工作效率。
5、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方式,密切与有关单位的协作关系,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公安、国安、法制办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五、规范内部建设,在提高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上有新突破。
1、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社会组织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