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主角刚一出场就是一个小地痞的形象。述说一个小角色是如何在那个非常时期成长为一个革命家的故事。电视剧一开始吸引了我,只因为看那男主角很舒服。
这本书是老妈买给我的。记得是个懒散的周末,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读着这本书,刚开始的故事让人觉得无趣。越到后面越觉得狠感动,被主人公的人格魅力所感动。
这个版本的印刷还可以,没错别字。向来都觉得对于名著不该写太多个人感想。表态完毕。
中学时在课文上看了那段关于保尔在冬妮娅墓前的节选,读到了那段传世的名言,觉得很憧憬,不买回来看都不行。前面看的很有兴趣,关于保尔小时候的事,直到朱赫来出现就觉得没意思,看不下去。自己也觉得奇怪,一本被奉为圣经一样的名著,怎么就读不下去呢?但我一直都是很喜欢读书的人啊。
若干年后,回顾关于XX主义的历史,只觉唏嘘不已。毫无疑问,读不下去,不是一个不谙世事年轻人的错,而是书有问题。
到如今,依然很清晰的记得课文上的描写,那冷风萧瑟的感觉挥之不去,也一直很喜欢天冷的日子。那段名言一定会传世,只是主义不一样了。
书早就送人了,她说从来没看过。
在这本书之前我零星读过一些小说(这里特指长篇)的片断,比如《西游记》的中册,琼瑶小说(可能是琼瑶)中的色情描写等等。这本书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小说。那年我十五岁,是初一的暑假,奉班主任赵老太太之命读的。
没想到这部小说竟成了我的圣经,即使在我已经在酒精里碌碌无为了几年,很久不缴团费,每天用一半时间想着性的问题的今天。我并不常常读它,可一旦捡起来一定会读上一个小时,然后十分少有地好好想想人生问题。也许这种情况表明,我远不是个英雄,是个比普通人还下一等的傻瓜吧。
这是个普通人的故事,保尔不是战功赫赫的将军,革命胜利之际轮不到他做政府要员,让全国人民敬仰。他没多少文化,又不是很礼貌,又有抽烟的恶习,在本该与之相伴一生的爱人(丽达)面前又做的让读者和他自己都无法原谅。但革命的胜利离不开千千万万个他这样的青年。革命领袖最后成为政府要员也要感谢这样的人们,人民更要感谢这样的人们。他在历史需要他的时候果断投身于斗争之中,之后为了他那个坚定的理想奋斗了一生。至少这一点强过世下的多数青年。而且他爱憎分明,在该出拳头的时候就挥出拳头,很少被人打败;他的手风琴拉的很棒,少年时在镇上就是小小的明星,在集体里也是娱乐时的焦点;在他的一生中也有过很多女孩为他倾心……
虽然他最后失去了健康,和一个并非最爱的女人结合,但他也不枉为一条汉子,没有白白浪费青春。
前些年播改编电视剧的时候,报纸上有人评论“保尔精神已过时”,比尔盖茨才是时代的楷模。那么试问:挣钱是为了干什么?当你的收入对于生存已经绰绰有余时,那些余下的钱是为了干什么?人的一生只是为了挣那笔不知道干啥好,只为说明富翁身份的钱吗?当然比尔不见得就是那样的人,而很多人就是茫然的。
保尔的精神也当然没有过时,那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明确的人生观。这两种东西这是当下的青年们最致命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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