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0 11:55:40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6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现将我校20**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
二、各单位要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三、凡到回龙岗革命公墓祭祀亲人的教职员工,请于4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沈农大讲堂)前乘车,10:30原车返回。
公安处值班室电话:884871**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4870**
党政办公室
20**年3月24日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7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号)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调休,4月7日(星期六)为公休日。放假期间教学活动暂停,4月8日开展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