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你朝与暮》经典读后感10篇(2)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四):关于未来 我想的都是你

  当温文尔雅的芭蕾舞者遇上俗不可奈的房地产奸商,许澄夜与金泽这两个看似毫无交集的人,却因为男主独特的癖好“**”而扯上关系。初听男主有**这个癖好,对男主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看到后面完全被可爱的金泽给打败了,谁还没点特殊的癖好呢。

  一见倾心,从此只愿寻你朝朝暮暮。

  金泽之所以在初见许澄夜时就认定她就是那个对的人,选择将自己的心给交出去,开始追随她的步伐,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好的事物,男主并不是从一出生就是身价上亿,拥有一切。

  一个人最缺少什么,就会忍不住朝着那样东西靠近。

  文中多次提到金泽财大气粗的一面,把所有值钱的首饰都戴在身上,屋子装修风格怎么奢华怎么来等暴发户行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人傻钱多,金泽能有今天,全是靠他自己拼搏出来的,他经历过穷是什么感觉,他发过传单、在工地干过苦力、给人洗过车、做过保安,后来又去做业务员,再到接触房地产行业有了现如今的成就。在他看来,许澄夜就是天使般的存在,温文尔雅的芭蕾舞者,身材和气质非凡,对人柔和又总是波澜不惊,与他这个与金钱为伍的俗气商人完全相反,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忍不住靠近美好的事物。

  金泽给我们上演了一场求爱路漫漫之抱得女神归。俗气土豪金泽在*妹这方面上还是用他的惯有思维,怎么豪气怎么来,看起来毫无诚意的举动,在我看来却是他的安全感的来源。没有学历没有背景只有金钱能给他安全感,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一点点长大,那些小时候的景色和故事,是不是就都忘了呢?”看完之后有点心疼金泽。

  《觅你朝与暮》读后感(五):金先森,这里有只妈妈粉请查收!

  几乎是看到文名和作者放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决定跳坑啦。

  咋说,这是一篇让我看了之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看不下别的文的文。它或许没有恢弘大长篇的气魄,也没有拐来拐去的剧情,没有走讨喜套路式的人设,但它展现的所有不完美缺憾,都刚刚好成为了心底不可描述的白月光,不忍心吃掉的小草莓。

  上课的时候,依然忍不住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在草稿纸上一遍遍写他俩的名字,脑补作者没有写出来的日常,想着澄澄的黑色吊带裙和芭蕾软鞋,想着金先森壕气冲天地翻修整个剧场,想着秋叶与冬雪,想着他俩KTV式的家。

  妈呀,中毒了。

  我们金泽一出场真的超级不讨喜啊,花哨西装,行为举止活像个心理变态大反派,甚至觉得所有配角都是为了侧面突出金先森的土豪和神经质,差点忘记他俊逸儒雅的帅气外表。

  然而作者就是有那么神奇的功力,刚开始怀疑他眼里只有金钱和利益,但一对女主一见钟情后,他好像就有了灵魂,有了生命,胃疼时让人担心得不行,*妹时呆萌又可爱:

  “土豪:知道我为什么戴眼镜吗?

  白天鹅:近视眼啊

  土豪:我眼神好的不得了

  白天鹅:那是为什么

  土豪:当然是为了看起来比较有文化

  ……”

  金总裁表示:我不懂莎士比亚,不知道简奥斯汀,欣赏不了交响乐,也理解不了芭蕾这门艺术,买东西不求最好但求最贵,英文最熟练的三句话是“这是什么”“多少钱”“我买了”——就是这样除了一身臭钱和这张脸之外一无所有我,能追到我喜欢的高贵女神吗?

  许澄夜:……能。

  因为你是我那根萨尔茨堡的树枝。

  心动的一瞬间,就像是萨尔茨堡的那根断枝结上美丽水晶的那一刻,细细小小,而又璀璨耀人。即使他本身是个普通的树枝,所有人都说他学历和家世都和我不般配,可是因为我喜欢他,就会自带滤镜,在我眼里变成像那些晶体一样完美。

  作者的文笔流畅,铺陈直抒,情节顺其自然不狗血,对感情描写不造作,也不刻意修饰,甜的时候怎么虐狗怎么来,撒满了一街的大白兔奶糖,甜滋滋,心里也酸酸的。满满的文笔简直要我跪下来膜拜,以后总攻大人写什么我看什么。或许就是这些,加上细节之处格外打动人,成为了最好的觅你朝与暮。

  金先森和澄澄要一直一直好好的,甜甜甜的结局/番外我还能再看八百遍。

  最后想替作者说,我愿意把《觅你朝与暮》送给你,包括这个故事里的一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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