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对北京熟悉的读者在看这本小说时感受会格外特别,里面的每一条道路、每一站公交或地铁、每一座标志性的建筑,即是小说故事发生的地方,也有读者自己故事的痕迹。这就使同样的事有了千百种不同的解读。小说背景地的“实名制”会造成一种分化,对熟悉它的人有特别的亲和力,对不熟悉它的人则产生了距离感。如何突破这种分化造成的局限,作者是个典范。
(本书评版权归云中书城所有)
《我在路上的时候最爱你》读后感(八):我听这种音乐的时候最爱你
我听这种音乐的时候最爱你,最爱你。
2004年,个性中透露着小清新的组合龙宽九段横空出世。但是从小音乐品味不高的我,一直沉沦在各种口水情歌里不可自拔,当时并不知道。对于这种个性十足的小众歌曲,以当时我的心智和口味,就算听到也未必欣赏得来。
那个时候我刚上高一,懵懂无知,游手好闲。因为初升高考试考得一塌糊涂,在本校直升高中之后进了普通班,跟重点班失之交臂,也跟我一群哥们姐们分道扬镳。他们中的大多数,进入了所谓的火箭班,享受着优良的师资和各种未及探明的资源。我一个人在普通班里,像郁郁不得志的文人,举头骂明月,低头看小说。
那正好也是一个特别苦闷的年纪,除了学业上的无所作为让人烦躁,更让**夜辗转的是心里偷偷喜欢着一个人,那种暗恋的苦涩像夏天的倾盆暴雨,在每个无眠的夜晚一遍又一遍**着我,将我那颗年少的心打的千疮百孔。
有一个晚上,百无聊赖的我,去一个朋友的寝室串门,闲来无事抄起他的CD随便放了一盘歌碟。瞬间,龙宽倔强又执着的个性女声就充斥了我的整个耳朵。那句“我听这种音乐的时候最爱你,最爱你”像魔音一样,轻而易举地俘虏了我的耳朵。之后好多个夜晚,耳边都响着这首歌,心里无法掌控的情绪似乎也找到了驾驭者,带着某种执着的信念从漫漫黑夜里出发,有了一个要抵达的方向。
青春的爱恨,多年之后回头去看,就算肤浅依然能打动人心。那场旷日持久的暗恋,就算中途有了龙宽歌声的指引,最终也没能抵达重点。可是,在途中奋不顾身地奔赴,那种坚定的确定感,却让偶尔回头张望的我心头一暖。
当然,写到这里,并不是为了聊我暗无天日的中学生活,以及那场未及言明就已殒身的暗恋。我想说的是,最近看完的一本书《我在路上的时候最爱你》。
《我在路上的时候最爱你》是石一枫的书,以前只听过这个作者的名字,没有看过他的书。石一枫是北京人,生在70末。对于京派作家的印象,我最深刻的就是满嘴京片儿,先甭管书的内涵如何,反正读起来是酣畅淋漓。像大冬天吃火锅,香辣**,几口下去就全身冒汗,一身畅快。
这本书带来的观感是一样,一读起来就放不下,一页一页地翻过去,像一层一层毛肚在红油锅底涮过之后送入口中,口口香脆,爱不释手。两个夜晚读完,合上书的时候心有戚戚,觉得不甘心,这么快就读完。以至于又忍不住翻开书,去找那些让人回味的段落,再一遍又一遍的读。
小说好读并不等同于好,就像一个男的长得好看并不等同于他有内涵。但是我觉得,好读是一本小说可能好的前提条件,如果读都读不下去,就算小说写的再好,也缺少被认同的机会。《我在路上的时候最爱你》至少是一部好读的小说,当然还有一些值得深究的意味。它讲述的是哲学系男生陈骏与外语系女生莫小萤火、神秘女子林渺之间的故事。情节具体是什么的我无疑赘述,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看。我只是在读完整个小说后,感觉自己被击中了,要记录这种感觉。
小说的名字叫“我在路上的时候最爱你”,很青春的一个名字。也许很多的人着眼点在“最爱你”三个字上,而我中意的却是“在路上”。在路上,是一种状态,它的背后是奔赴,是寻找,是流浪。这些动作让我迷恋。特别是这些动作最后的指向是爱情,是一场不动声色的浪漫。
看到这里,你会问,那这些跟龙宽九段的《我听这种音乐的时候最爱你》有什么关系。其一,书里面刚好提到了这首歌,勾起了我久远的回忆;其二,我以为,这首歌的歌名和书名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当然,最主要的是,二者都营造了一种奇妙的氛围,让我沉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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