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 *街道地处合肥市北郊。近几年来,在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下,街道凭借完善的发展平台、雄厚的发展基础等条件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工业强街、三产富街、民营主导、融入城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上取得了令人可喜地成就。但随着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作为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正在快速形成,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一、 * *街道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必要性
在农业经济作为国家支柱经济的特定背景时期,农民在整体社会活动中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受到较普遍的关注。在社会形态进行转型,特别是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成为社会舆论新导向后,农业经济在总体社会经济中的位置呈下降趋势,对农民生存状况的重视程度也相对降低,农民成为弱势群体,而失地农民的情况则更加令人担忧。
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目前主要执行货币安置政策。其只能减轻国土部门和用地单位的工作量及安置带来的压力,失地农民往往从眼前角度考虑,急于接受。但事实上有限的安置补助费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人的长期稳定生活问题。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差,对市场应变的能力有限,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长期生活保障。加之部分农民缺乏长远目光和打算,往往在短期内把有限的安置费用花完,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最终落到生活无着落的困境。近两年,在街道信访部门接待处理的有关案件中,涉及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占80%以上,问题非常突出。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底线。失地农民不同于农民,因为它脱离了农业劳作;失地农民不同于城镇居民,因为它被排除在城市社保体系范畴之外;失地农民又不同于下岗职工,因为它尚无专项扶持政策可依靠。既无糊口的职业,又不享受社会保障,靠安置补助费维系生活,迟早“坐吃山空”。这一边缘群体已成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承重包袱,对社会稳定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统筹兼顾、切合实际地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出路”和“退路”问题,即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可行性
在当前以“经济成败论英雄”的社会环境下,大众所关心的是如何发展经济,对掩盖在经济繁荣花环下的失地农民这一社会问题往往忽视了,但其正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发展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也逐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专题召开了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也召开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任务措施。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一种“关心农民生存状态、建立和谐社会环境”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渐形成。这对最终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问题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已成为杏花村街道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欣喜地看到,市委、市政府已在去年初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10号)、《关于转发合肥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11号)两份文件,就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做出了指导性意见。区几大领导班子也就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因部分焦点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所以具体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至今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在当前的经济建设热潮中,土地的价值可谓“寸土寸金”。目前,土地征收政策是实行统一征地,并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和挂牌交易。这本是件普遍受农民称道的好事。但是在土地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低征高卖”现象(政府拍卖地块的价格在每亩近百万元,而对农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在2万元左右/亩),对失地农民刺激很大。针对土地征收、出售之间支出和收益存在的巨大差异,可从土地出售的增值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如此养老保障资金的融资压力就将大为减轻。但这又会提高征地价格,增加企业用地成本,对企业投资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区域竞争力。如何既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又能优化投资环境,我们只有找到平衡点,方能妥善解决两者的冲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