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

作者:托马斯·哈代

 “也没有了;虽然像我说的那样,你们曾经拥有过大量的宅第和房产,因为你们的家族是由众多的支系组成的。在这个郡,过去在金斯比尔有一处你们的房产,在希尔屯还有一处,在磨房池有一处,在拉尔斯德有一处,在井桥还有一处。”

“我们还会恢复我们自己的家族吗?”

“噢——不行了,不行了;‘大英雄何竟死亡’,你除了用这句话责罚你自己外,别无它法。这件事对本地的历史学家和家谱学家还有些兴趣,但没有其它什么了。在本郡居住的农户里,有差不多同样光荣历史的还有好几家。再见。”

“可是,特林汉姆牧师,为了这件事,你转回来和我去喝一夸脱啤酒好不好?在纯酒酒店,正好开了一桶上好的佳酿——虽然我敢说它还是不如罗利弗酒店的酒好。”

“不喝了,谢谢你——德北菲尔德,今天晚上不喝了。你已经喝得够多了。”牧师这样把话说完以后,就骑着马走了,心里有些怀疑,该不该把这个多少有点奇怪的传说告诉他。

牧师走了,德北菲尔德陷入沉思,走了几步路,就把篮子放在面前,然后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下来。不一会儿,远方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正朝先前德北菲尔德走路的方向走着。德北菲尔德一看见他,就把手举起来,小伙子紧走几步,来到他的跟前。

“小伙子,把那个篮子拿起来!我要你为我走一趟。”

那个像板条一样瘦长的小伙子有点不高兴:“你是什么人,约翰·德北菲尔德,你竟要使唤我,叫我‘小伙子’?我们谁不认识谁呀!”

“你认识我,认识我?这是秘密——这是秘密!现在你就听我的吩咐,把我让你送的信送走……好吧,弗里德,我不在乎把这个秘密告诉你,我是一家贵族的后 裔,——我也是午后,今天这个下午才知道的。”德北菲尔德一边宣布这则消息,一边从坐着的姿势向后倒下去,舒舒服服地仰卧在草坡上的雏菊中了。

小伙子站在德北菲尔德的面前,把他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贝尔菲尔爵士——这才是我的名字。”躺着的人接着说。“我是说,如果骑士是从男爵的话——它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呀。我的一切都记录在历史中。小伙子,你知道不知道青山下的金斯伯尔这个地方?”

“知道。我去过那儿的青山市场。”

“好了,就在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儿哪是一个城市,我是说那儿只是一块地方;至少我去那儿的时候不是一个城市——那儿只不过是像一只眼睛般大小的讨厌的地方。”

“你不必管那个地方了,小伙子,那不是我们要说的事。在那个教区的下面,埋着我的祖先——有好几百个——穿着铠甲,满身珠宝,睡的用铅做成的大棺材就有好几吨重。在南威塞克斯这个郡里,没有谁家有比我更显赫更高贵的祖先了。”

“是吗?”

“好了,你把篮子拿上,到马洛特村去,走到纯酒酒店的时候,告诉他们立刻给我叫一辆马车,把我接回家去。马车里叫他们放上一小瓶甜酒,记在我的帐上。 你把这件事办完了,就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告诉我老婆把正在洗的衣服放下来,用不着把衣服洗完,等着我回家,因为我有话要告诉她。”

小伙子半信半疑,站着没有动身,德北菲尔德就把手伸进口袋,**出来一个先令,长期以来,那是他口袋中少有的先令中的一个。

“辛苦你了,小伙子,这个给你。”

有了这个先令,小伙子对形势的估计就有了不同。

“好吧,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别的事要我为你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晚饭我想吃——好吧,要是有羊杂碎,我就吃油煎羊杂碎;要是没有羊杂碎,我就吃血肠;要是没有血肠,好吧,我就将就着吃小肠吧。”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拿起篮子,就在他要动身离开的时候,听见一阵铜管乐队的音乐声从村子的方向传过来。

“什么声音?”德北菲尔德说。“不是为了欢迎我吧?”

“那是妇女俱乐部正在游行,约翰爵士。唔,你女儿就是俱乐部的一个会员呀。”

“真是的——我想的都是大事情,把这件事全给忘了。好吧,你去马洛特村吧,给我把马车叫来,说不定我要坐车转一圈,好看看俱乐部的游行。”

小伙子走了,德北菲尔德躺在草地的雏菊中,沐浴着午后的夕照等候着。很久很久,那条路上没有一个人走过,在绿色山峦的四周以内,能够听到的人类声音只有那隐约传来的铜管乐队的音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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