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那一天,连我的厚毡包也成了受雇文书们艳羡的对象。他们认为诺伍德住宅是一神秘的圣地。其中一人告诉我说,他听人们说斯宾罗先生饮食用的全是银器和名瓷餐具。另一人说,那里的香槟酒像一般人家装淡啤酒那样成桶成桶地装。带假发叫提菲的那个老文书说在这儿干了多年,曾去过那里几次,每次都*到早餐厅。他形容那里是最豪华的所在,并说他曾在那里喝过产自东印度的棕色葡萄酒,那酒贵重到令人眼都睁不开。
那天,我们宗教法庭中有个延期案件——把一个在教区委员会里反对修路的面包师开除出教会的案件——据我看,那证词之长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两倍,所以结束时已经很迟了。不过,我们判他出教六星期,还罚他巨额的诉讼费。而后那个面包师的代诉人、法官、还有双方的律师(他们关系很好)一起出了城,斯宾罗先生和我也被那辆四轮马车载走了。
那辆四轮马车很精致;那两匹马拱起脖子,抬起腿,好像它们也知道它们属博士院一员一样。在博士院,人们争相讲排场,所以造出些很精致的马车。不过,我一直就认为,将来也永远认为,在我那时代的潮流是浆得硬硬的衣服。我相信,代诉人穿着件硬硬的衣服,他们的容忍之心也到了人类天性所能及的极限了。
我们一路很快乐。斯宾罗先生对我的职业作了些指示。他说,这是世界上最上流的职业,决不应将其与律师行当混为一谈,因为这完全不同,这职业更专门化,更少些机械性,利益也更多。他说,我们在博士院里比在其它任何地方都要轻松得多,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为一个特权阶层了。他说,我们主要受雇于律师,这令人不快的事实是无法掩饰的,但他教我明白了:律师都是人类中的劣等种族,无处不受代诉人轻视。
我问斯宾罗先生他认为最好的业务是什么。他回答说是发生争议的遗嘱案,如案中涉及价值三或四万镑的小财产,那就再好不过了。他说在那种案件上,不仅在辩论的每一程序上有很好的挑刺机会,在质问和反质问上有无穷证据(不用说先后要上诉于代表法庭和议院了),还因为诉讼费最后肯定由各方出;而双方只顾论短长,自然不计费用了。后来,他又对博士院作了全面赞颂。博士院最值得称道处(据他说)乃是其周密性。这是世界上组织得最合理的地方。这是周密观的完美代表。一句话可以概括。比方说,你把一桩离婚案或索赔案提交宗教法庭。很好,你在宗教法庭中审理它。你在一个家庭集团中安安静静打小牌,从容不迫把牌打完。如果你对宗教法庭不满,那又怎么办呢?当然,你就去拱型法庭。什么是拱型法庭呢?在同一法庭的同一房间里,用同一个被告席,有同一些律师,但法官是另一个,因为宗教法庭的法官可以在任何开庭日以辩护士身份出庭。得了,你又来打小牌了。如果你还不满意,那好。那你又怎么办呢?当然,你就去见代表们。谁是代表们呢?嘿,教会代表就是些没任何职务的辩护士。当上述两院打小牌时,他们都观战过,也看了洗牌、分牌、斗牌的全过程,还和斗牌的人一一交谈过,现在却以法官身份出现,来把这案做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案!斯宾罗先生郑重地总结说,那些不知足的人会说博士院的腐败、封闭以及对其改良的必要;但当每斛小麦的价格达到最高之时①,博士院也是最忙之季。一个人可以把手按在心上对全世界说道——“碰碰博士院,国家便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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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尽管入口谷类征税法于1846年废除,但狄氏写此书时(书成于1850年),小麦问题仍是焦点之一。凡遇不近情理事,人们便说:“小麦价格如此,这事也只好如此。”
我对这番话洗耳恭听,虽然我得承认,我怀疑国家是否像斯宾罗先生说的那样感谢博士院,但我恭敬地接受了他这番议论。至于每斛小麦的价格么,我很谦卑地认为非我力量所至。至今,我也永远战胜不了那斛小麦。在我这一生中,一遇到什么问题,它就要出场打击我。现在,我也还不太清楚,在无数不同的时机,它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或它有什么权利一定要压倒我,无论在什么问题上只要这位叫斛的老伙计硬是介入了。(我觉得它总这样干),我就一败涂地了。
这是离了题的话。我可不是那个去碰博士院而让国家完蛋的人。我用缄默来谦卑地表示我同意年资和学问都高于我的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我们也谈了《陌生人》,谈了戏剧,谈了那两匹马,一直谈到我们来到斯宾罗先生住宅的大门前才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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