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五)抽查检查机制。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的监管需要和工作部署对年报信息进行抽查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报送的相关新增事项,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积极推进对企业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可以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协作配合

  2020年是落实《外商投资法》、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的第一年,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落实工作,确保良好开局。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合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为建立通畅的联系工作机制,请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多报合一“工作联系人分别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商务部外资司和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商务部外资司和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联系人:陶海廷

  联系电话:010-88650758

  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联系人:黄迪袁瑞丰

  联系电话:010-82261512 82262334

  商务部外资司联系人:赵鼎

  联系电话:010-65197301

  附件: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1.年报文书

  2.技术方案

  3.数据规范

  4.网页原型

  5.数据汇总结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