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快了工作步伐。今年7月,我们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部分省市座谈会,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改革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草拟稿成熟以后,我们将以总局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全系统贯彻落实。

  另,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公司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二、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学习、研究您提出的建议,立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

  (一)进一步推动完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为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过程中,研究对怠于履行注销清算义务的吊销企业相关责任人加强信用惩戒。

  (二)进一步畅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研究完善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方案,建立工作常态化会商机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风险提示。引导公众全面了解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概念、程序及法律后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督促有关责任人依法履行清算注销义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