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关于做好选拔2019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9]19号        2019-5-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税务师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现将做好2019年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

  2019年拟新选拔200名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具体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培养潜力。

  2.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税务师(含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选拔:

  1.近3年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

  2.近3年在省(市)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励。

  3.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与业务有关的学术论文。

  4.参与中税协业务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5.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

  6.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

  (三)选拔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个人自愿申报,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地方协会初审汇总,中税协审定后择优录取。

  2.本次申报选拔工作全程采用信息化管理模式,个人申报、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地方税协初审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ecctaa.)-“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完成相关操作。

  3.地方税协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20日。中税协于7月5日前,完成专家审定、公示等工作。

  4.申报人员可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查看申报过程及结果。最终录取通知可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cctaa.cn)进行查询。

  二、培养工作

  (一)培养周期

  培养周期为两年,第一年侧重于高端业务知识提高,在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集中面授培训10天;第二年侧重于综合能力提升,在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集中面授培训6天。

  (二)培养内容

  2019年8月8日至15日,将举办“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具体培训课程以培训通知为准。

  另外,学员还须参加中税协网校提供的政治、经济、法律等课程学习。

  三、考核要求

  (一)两年培养周期内,累计参加面授培训天数不得少于12天。

  (二)两年培养周期内,参加中税协网校远程培训课时不少于32学时。

  (三)结业(2020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两个本人参与的业务实操案例(案例格式见附件2)。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高端人才”管理模块上传案例。

  学员完成上述学习任务,经中税协专家考评合格后,颁发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证书》。

  四、其他

  (一)以前年度入选高端人才培养对象,但未完成考核规定培训时间,可申请并入新生培训班学习。

  (二)联系人:乔娇娇,联系电话:(010)68413988转8410。

  附件:

  1.2019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案例格式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