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本次修订涉及7项审计准则,分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附件下载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拟订,征求意见稿).pdf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8.审计报告相关准则修订(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