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01升级内容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本平台升级后有以下变化:

  一、征期内误点“已完成申报”,增加税款所属期回退功能。

  在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已申报”选项时,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现在您误点“已完成申报”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一)跳转到下期后,没有在“确认勾选”模块进行过确认已勾选发票的操作;

  (二)系统获取到的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三)在本平台确认勾选时,手工误点击“已完成申报”选项;

  (四)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二、优化是否已申报选项的再提示功能。

  在征期内,您在确认操作时,弹出三个选项进行选择操作后,会再次提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