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问题需要咨询,请与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347(业务)、010-68402164(技术)。传真:010-68402208。
特此通知。
附件:1.QFII/RQFII/QDII数据报送指引
2.QFII/RQFII/QDII历史交易数据信息—跨境收支
3.QFII/QDII历史交易数据信息—账户内结汇
4.QFII/QDII历史交易数据信息—账户内购汇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