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7〕38号             2017-09-15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董国政>

组通字[2014]4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为落实好这一要求,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