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第三,2005年4月中国与巴基斯坦政府签订《中国一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中巴之间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该协议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将分梯次降低关税,并最迟于2008年1月1日前对约1200多种产品实施零关税政策。

此外,中国还与澳门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规定对原产澳门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还允许部分台湾水果零关税进口:对一些非洲国家的进口产品单方面实行零关税;中国与智利将于2006年下半年全面启动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进程,与新西兰、澳大利亚关于关税减让的谈判也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