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                2016.12.09

解读2016年81公告:房产项目公司的土增注意事项 <蓝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解读:土增税清算 所得税退还 <王冬生>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企业财务处理的影响分析及业务处理建议 <臧崇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有其他后续开发项目的,该亏损应按照税法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后续开发项目,是指正在开发以及中标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