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

为规范港股通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并为行业参与港股通投资提供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本《指引》自发布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港股通投资资金清算和会计核算估值业务指引(试行)

中国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