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7]28号                2017-11-28

财会[2017]29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我部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1999〕20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