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组织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5]2576号                     2015-10-8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从 2015年起设立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从2015年起,每年10月某一周为“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下文简称“活动周”),具体时间根据年度安排另行确定。“活动周”每年设置不同主题,活动周期间全国各地将举办政策宣传、展览展示、经验交流、信息发布、文化传播、互动对接、投资交易、成果转化等活动,促进各类创业创新要素聚集交流对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二、2015年活动周安排

  2015年“活动周”安排在10月19日-23日,主题为“创业创新——汇聚发展新动能”,主会场设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和会议中心,将举办启动仪式、主题展示、高层论坛等重大活动。届时各部门将举办各类政策宣传、创业大赛、项目对接等活动。同时,将在上海、深圳、合肥、武汉、西安、成都、沈阳等城市同步举办“活动周”重大活动。

  三、设立“活动周”组委会

  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活动周”组委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任组长单位,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等为副组长单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为“活动周”组委会成员单位。“活动周”由中国科协具体承办。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请“活动周”组委会有关单位、各主办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活动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效沟通,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畅通渠道、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活动周”提供有力保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加强宣传、抓住重点,突出“双创”活动主题,多视角、宽视野展现“双创”风采,引导“双创”活动健康发展。

  请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把2015年“活动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