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三)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委托人推送信息,引导其健康发展

  1.将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用状况、涉税专业服务风险信息、违规行为和遵守行业协会自律情况等信息以及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向其委托人定期推送,为其委托人提供参考信息。

  2.将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信用状况、涉税专业服务风险信息、违规行为等信息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推送,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风险提示或预警,引导其规范、健康发展。

  九、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的关系是什么?

  一方面,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是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告与推送的重要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是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公告与推送才能实现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十、《办法》如何实施?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安排,《办法》分两步实施:在《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只公告和推送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和涉税专业服务风险信息;待《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适时在公告和推送范围中增加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和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内容,逐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措施,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