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5.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
6.凡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文字资料及上报时间等要求由当地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于2018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1份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报送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应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颧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打印)、户数变动分析表的顺序装订。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信用社单列)、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及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汇总报表,无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中央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及时完成2017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编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部将于2018年5月下旬对部分单位的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进行验审,相关中央金融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携带决算报送资料按时参加集中验审(具体通知另行印发)。同时,我部将对各单位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金融企业以及各地财政部门在报表编报过程中如有财务决算和软件技术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和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金融司联系电话:010-68553396 010-68551220 010H68553397(传真)
久其软件联系电话:400-119-9797
久其软件网址:http://.jiuql. . cn
E -mail: jrszhc@mof. gov. cn
附件:
1. 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
2. 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编制说明
3.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参考格式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5.(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编制说明
6.绩效评价报表
7.绩效评价报表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