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一)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厘清市场与政府边界,明晰市场和政府在推动创新中的功能定位。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准入、金融创新等改革,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推进要素价格倒逼创新,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建立和完善政府创新管理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强化创新政策与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快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

(二)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

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协同。着力改变科研与市场分离状况,加快推进科研院所、高等教育等改革。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的原则,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去行政化,发展社会化新型研发和服务机构。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探索培育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模式。加速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三)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

进一步用好利益分配杠杆,让创新人才获利,让创新企业家获利。建立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快推进人才流动、激励机制等改革,强化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打破创新人才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人才与企业科技人才的双向流动,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机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四)探索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

充分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高端人才,开展更高层次的国际创新合作。加快推动建立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机制,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探索更加开放的创新政策、更加灵活的合作模式,鼓励外资企业引进更多的创新成果在我国实现产业化,促进国内技术和国内品牌走出去,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和范围,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