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5〕240号 2015.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行为,强化税收个案批复监督制约,现就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的重要意义
2012年3月1日实施《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 》(国税发[2012]14号印发,以下简称《规程》)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规程》办理税收个案批复,从效果上看,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督制约的作用。但是,一些税务机关在办理税收个案批复时,没有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执行,没有做到依法、规范办理税收个案批复,存在执法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清理税收个案批复工作,是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需要,也是促进认真执行、严格落实《规程》、规范执法行为的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全面开展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工作的重要意义,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落实审计署的审计建议,从严管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落实相关责任。
相关政策——
税总函[2014]2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工作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5]1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个案批复类文件办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