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

税总发〔2015〕102号                   2015-08-18

税总发[2017]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函[2017]4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7]4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

税总发[2017]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13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