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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试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5]699号                     2015-7-3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海市试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的请示》(沪建管[2015]40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计划试点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附件:上海市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7月30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试点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资质证书)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资质证明文件,具备纸质资质证书功能和证书使用管理功能。为方便电子资质证书的使用,制定本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规则:
一、电子资质证书范围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并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二、电子资质证书载体和样式
电子资质证书采用多重数字签章(签名)PDF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资质证书分批准件和使用件。批准件只能用于企业内部展示等非经营活动,使用件用于企业承接任务等日常经营活动。
批准件包含:纸质证书企业基本信息及资质信息、验证二维码、颁发机构电子签章和批准日期。
使用件在批准件内容上增加证书用途(“使用件仅用于:××××××”)及使用期限内容。
电子资质证书大小为A4(竖版),使用件样式及说明见附件1、附件2。

三、电子资质证书使用规则
(一)证书颁发。
企业资质事项申请批准后,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系统”(以下简称企业资质系统)中下载电子资质证书批准件和使用件。企业资质发生升级、降级、增项、吊销、注销、撤销、撤回或证书内容变更的,颁发和下载新的电子资质证书,旧电子资质证书不能下载。

(二)证书使用。
企业在承接任务等经营活动前,应当使用企业数字证书下载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并填写该使用件的用途、使用期限,用企业数字签名后下载。使用件可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或电子文件打印件的形式提交,打印件(黑白或彩色)和电子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使用件用途应正确填写,填写用途和实际用途不一致,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使用件无效。本企业和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查询电子资质证书及其使用记录。

(三)证书验证。
电子资质证书具有三种验证方式。
1.企业资质信息查。
企业详细信息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mohurd.gov.cn/docmaap)查询。

2.PDF文件验证。
使用Acrobat Reader软件,打开PDF格式电子资质证书,通过对证书的数字签名验证证书是否有效和被篡改,对于无效或被篡改的证书,Acrobat Reader自动提示。

3.二维码验证。
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可通过 “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验证:添加关注“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后,扫描左下方二维码,可查看资质状态和资质详细信息,具体见附件3。

(四)审批后监管。
企业部分资质被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重新颁发电子资质证书,旧电子资质证书不能下载。企业全部资质被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电子资质证书将不能下载。

附件1.

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样式说明

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例)版面分6个区域:
 
具体说明如下:
1.A区:企业资质证书类别标识区。分别显示“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类证书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