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4号 2016.7.29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等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确定126名拟录取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名单见附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考察原则、内容和程序要求,系统内人员由税务总局人事司或所在省税务局对本单位拟录取人员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公示,考察报告须由考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系统外人员由所在单位参照系统内人员的考察内容,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加盖公章。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培养资格的,将不予录取。
请考察单位于8月8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考察报告传真至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邮寄考察报告原件。
联系人: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 欧阳晓娴、都源、陈琛,电话:010-63410483(传真)、63543411、63410423。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20号,邮编:100036。
附件: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1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秦川
2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潘虹
3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杨金亮
4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郭朝晖
5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尤笑宇
6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王立利
7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高健敏
8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霍雨佳
9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郎卉
10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廖超
11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张一培
12
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
耿铁鹏
13
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
宋丽
14
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孙丹
15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阚道远
16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韩凌宇
17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尹磊
18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杜国彬
19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赵磊
2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陈娟
2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孙飞
2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李萃
2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单伟力
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范辉
2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徐国永
26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张华
2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马晓雯
28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孙颖
29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张冠宇
3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