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2.企业债发行过程中,鼓励发行人披露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增强发行人的市场认可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在粮食、棉花等进出口配额分配中,可以将申请人信用状况与获得配额难易程度或配额数量挂钩,对于**纳税人给予一定激励措施。

4.在电力直接交易和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中,对于交易主体为**纳税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在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管理中,同等条件下加快办理进度,适时选择**纳税人开展年度发债额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发行试点。

6.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招标人确需投标人提交纳税证明的,可以简化纳税证明等相关手续。

7.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试点工作中,对于纳入风险补偿支持范围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8.重大项目稽查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稽查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

9.在价格执法检查中,适当减少抽查频次。

落实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税收服务和管理10.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纳税人名单。

11.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12.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13.连续3年被评为**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